三、諸法無我:庶民群眾中傳播釋迦教義的倫理旨趣

佛法的傳播,應該是大眾化和普及化的;唯有如此,佛法才能夠流通的廣、遠。冀望實現大眾化與普遍化,我們不僅需要運用聽法者可以理解的語言,甚至善用那個時代的各種傳播工具,這樣,佛陀教旨能夠普遍流傳到各角落;也是菩薩必須廣學五明,以便利益眾生的理由。不過,在傳播釋迦教義過程,傳播者面臨不同境界時,如何在不違背佛教倫理之下,使傳導對象欣然地接納並理解?除了仰賴智慧以外,「諸法無我」理論的實踐是重要的。

元曉對柔多的「生生世世盟約」,從聲聞戒律「寧願持戒而死,不願破戒而生」箴言,其承諾可能令人嗤之以鼻,儘管是奠基於「佛法盟約」。從世間倫理角度,他不惜犧牲自我履行諾言的仁義道德,是值得推崇的;從菩薩行角度,一位眾生,因為其心繫念於菩薩行者身上,且繼續渴望與菩薩共行淫欲法;菩薩為了止息這位眾生的憂惱而讓她產生善根福德,應該生起悲愍心和她行非梵行,[1]元曉可算是做到了。但是,菩薩心境必須不受欲行所染著。然而,那時元曉心靈已經達到不受欲染」境界了嗎?在「元片」後半段,柔多問及此一心境。元曉回應屬於一種欲染。可見從染著與否來評斷,他確實需要接受滅擯。值得本文關注地是:元曉共柔多實現約定以後,他沒有繼續留在僧團或宫庭內享受名聞、利養,而是繼續他另類修道典範:

殿下:不是理由,是為了國家不得不採取的措施。我希望我國的領土能橫跨高山峻嶺,你忘了,我們從前一起習武士道時的盟約?我們再一次締結忠義之盟吧!

元曉:締結佛法的盟約對我而言已是吃力,如何能再結忠義之盟?貧僧有貧僧該走的道路。

殿下:不要把貧僧掛在嘴上,你已不是純淨的佛門弟子了,你以為還有那個寺剎,那個庵能夠接受你呢?

元曉:我將不入佛門。

殿下:你不覺得柔多很可憐嗎?

元曉:既然緣盡,如何能不夢醒呢?

為了過去所締結的佛法誓願是辛苦的,依然實踐它。實踐了承諾以後,儘管未來會成為君主的殿下,威脅元曉已經不是一位比丘,不可能進入任何僧團,以及運用權力、名利誘惑,希望和他再度締結世間倫理的忠義之盟,是被拒絕了。我們可以論斷:元曉是否已經認為,柔多會因為這次因緣,斷除對他的欲念;也由於這次履約,他和柔多之間多生世俗盟約可以除去,甚至確實地接觸佛法。更甚者,我們能夠推論,他和柔多進行不淨行之前,可能已經捨戒成為白衣,而非以一位比丘身分從事毀壞根本戒律行為。如此,所謂毀壞聲聞戒中四根本戒之一的不淨行,應該是無從談起的。立基於菩薩行者的實踐倫理,元曉應該意識到以那時的韓國佛教界,純粹以聲聞戒為主軸。至於佛法傳播部分,仍是以社會高層階級為對象。而且他應該是覺察到想要將佛法傳播到一般庶民,唯有使用平民百姓能夠體會和理解的方式,並跟眾生融合成一體;因此,選擇了另類倫理實踐典範,離開安逸、舒適的寺院。所以,我們應該可以將他的行為歸類在菩薩道實踐倫理。本文推論,可以從元曉跟大安對話中得知:

大安:好吧!元曉師父!你拯救過多少眾生啦?

元曉:貧僧慚愧

大安:瑤席宫送來的衣服,你把它轉送給小師父。怎麼樣,還有煩惱嗎?我要是你的話,我就若無其事地穿著它,再念誦一遍經書便罷。假使你成為瑤席宫的駙馬,會怎麼樣呢?如果只能拯救業報已失的眾生,那算什麼呢?自持乃是常住不變的心,不是戒律。不醉的話,再繼續喝酒如何?

菩薩道的精神是先行利他而後利己的。柔多供養資具,元曉卻不敢接受且好像生起煩惱,隨即轉送其他僧人。此種心理活動,應該能夠引用《維摩詰經》天人散花於菩薩和聲聞比丘身上時,舍利弗想要拿開身上花瓣;但維摩詰告誡舍利弗,佛弟子怖畏生死,深怕染著華香,花卻不掉落;華散落到菩薩身上,花自然墮落。[2]同樣地,柔多縫製衣服給元曉,猶如天人散花在菩薩和聲聞弟子身上,菩薩由於不染著,華朵自然不黏著其身。他倘若對柔多送來的資具心中不生起染著,穿著它又何來染著之心。如同大安對元曉說的,自我克制與把持是在於一顆常住不變的心。換言之,如來藏自性清淨,不會隨著眾生的持戒與否而發生煩惱相。如來藏在所有眾生中是平等無差別的(陳英善 1999p324),唯有還位居在不淨心眾生,需要被救渡;對一位業報已經失去的眾生或覺悟聖者,佛性已經被開顯,那需要我們拯救?在如來藏性平等的倫理觀,必需奠基於與眾生階級平等立場,和使用眾生可以理解的言語,好像地藏菩薩「我不入獄,誰入地獄」及「地獄不空,誓不成佛」的悲願。如此悲願,則需要深入社會各角落與眾生打成一片,沒有眾生與我的分別,針對眾生根性談論不同方言,而不是說法者只管高談濶論,而聽法者完全不能理解,全然地失去眾生教化目的與意義。如同劇中即是一則實例:

大安:師父,你在誦經啊?

元曉:剛有一隻小狗死了。大概轉世去了

大安:小狗怎麼聽得懂你誦經?我來念,你在旁邊看著。

大安:來,來吃,吃吧。雖然不及你們媽媽的奶,來(大安抱著另隻狗餵食)。只有你的吃飽就成了嗎?你的弟弟妹妹們也要吃啊!

大安:元曉師父!這就是念給小狗們聽的經啊!

心常:在屍體前面擺著奶有什麼用呢?

大安:我想牠會想吃哪。

元曉:剛剛師父跟我們講了慈悲法門哪!

大安:但是,這可不是我這個托鉢僧說的法,而是自儺佛說的法啊。他還說不幸的生命,還有來世的餘廻。

元曉參觀了大安超渡小狗,他似乎有所領悟,認為它即是慈悲觀。如此,大安教導他的模式,可能會更加信受和崇敬。為了超渡往生小狗誦經,採取像一般人方法的觀點,我們或許可以利用如來藏思想來闡釋,小狗應該具備和人類相同的佛性;因此,牠聽懂。然而,從根基差別性角度思考,小狗的語言畢竟和人類存在差異。在根性上,牠卻沒有人類來得高;因為,儘管許多高級動物有少許記憶和情感,但沒有人類潛藏的慈悲與智慧( Y 074《第七輯第三冊維摩經六講》)。此外元曉應該也還沒達到通達諸方語言能力,換言之,應該尚未具備詞無礙解,小狗何以能夠理解他誦經的語言?所以,當大安採取完全與平常不同的超薦模式,以一種親切態度,抱起另一隻小狗,告訴牠:牛奶是沒有母狗的奶美味,除了牠喝這些奶之外,別忘了跟其它的兄弟姐妹共同享用。姑且不論,大安超薦亡狗理論是否慈悲法門[3]一種。他的確教導人們,當自己獲得食物時,需要將食物與其它親人分享,或人飢己飢,人溺己溺精神。大安運用了語言和肢體教化了亡狗的示範,應該擁有將佛法普遍化的意義。於此,我們似乎可以思考到,為何元曉會義無反顧地親近頗被韓國佛教界批判的大安。



[1]瑜伽師地論》卷4110戒品〉:「又如菩薩處在居家,見有母邑(女色)現無繫屬習婬欲法,繼心菩薩求非梵行;菩薩見已,作意思惟:勿令心恚多生非福,若隨其欲便得自在,方便安處令種善根,亦當令其捨不善業,住慈愍心行非梵行。雖習如是穢染之法,而無所犯,多生功德。出家菩薩,為護聲聞,聖所教誡,令不壞滅,一切不應行非梵行。」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517, c4-11) 《第一輯第三冊戒律學綱要》:「菩薩為度眾生,可開七支罪,雖犯戒而有功德,但又明文規定:「出家菩薩,為護聲聞,聖所教誡,令不壞滅。」(《大正藏》三○.五一七頁下)《攝大乘論》則說地上的菩薩,為度眾生,可開十惡,雖犯十惡,仍多功德。」( Y

 

[2] 《佛說維摩詰經》卷2〈觀人物品〉:「有天在其室止,聞上人言,現其天身,即以天華散諸菩薩、大弟子上。華至諸菩薩即如應若持,至大弟子,即著不墮,一切弟子神足舉華,便不墮落﹍﹍弟子畏生死故,色聲香味細滑得其便;已離畏者,一切五樂無能為也,止處未斷,華著身耳,止處斷者,華不著也。」(CBETA, T14, no. 474, p. 528, b23-c4)

[3] 《法鼓全集第四輯第十冊禪鑰》:「慈悲觀的功能,第一階段,即是要使自己對於生活周邊的家人,以及私心覺得可親可愛的人,不要以瞋恚的心態相待。其方法則是當修行者獲得種種身心快樂之際,例如寒時得衣,熱時得涼,飢時得食,渴時得飲,病時得癒,貧時得錢,賤時得榮,勞累之時獲得休息,急難之時獲得救濟。應當推想觀照,自己的親人愛友,由近而遠,由少而多,希望他們也都能像自己一樣,希望他們每一個人,都能如願,不論是以自己的力量協助他們離苦得樂,或求他人的力量,使他們離苦得樂。繫念不停,不作異想,若起異想,及時回到慈悲觀的方法上來。」( 釋聖嚴 Y )於此,我們需要說明:有關大安說超渡亡狗模式來自自儺佛的教導。但是,我們遍查相關佛教文獻和網路資源,並沒有發現自儺佛的踪跡。是否此影片譯者對此佛翻譯認知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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